(庆元县讯) 近日,在浙江省庆元县重点工程——庆元抽水蓄能C2标段项目的工地上,一起农民工突发脑出血的悲剧,牵出了一场关于欠薪、违规解约与医疗费无着的劳资纠纷。来自四川的农民工蔡师傅在长期被拖欠工资、精神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在工作场所突发脑出血,生命垂危。然而,更令其家属感到绝望的是,事发后,包工方不仅单方面违规解除了劳动合同,更以“工资已结清”为由,试图撇清对蔡师傅后续巨额医疗费的全部责任。

据蔡师傅的工友及家属反映,入职以来,蔡师傅及其工地工友多次被包工单位(负责人李某)拖欠工资,累计长达四个月,且在出事的前一个多月,蔡师傅一直是夜班作业。长期的经济压力和对家中生计的担忧,导致蔡师傅情绪低落、精神焦虑,时常失眠。
11月11日晚,蔡师傅在工地突然感到剧烈头痛,随后呕吐并陷入昏迷。工友们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往庆元县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蔡师傅为脑干脑出血,病情危重。截至目前,蔡师傅仍在重症监护室(ICU)治疗,且后续康复治疗仍需巨额资金。
包工方“结清旧账,不认新账”,违规解除劳动合同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蔡师傅的家属从老家赶来。然而,他们等来的不是包工方的积极救治和慰问,工地老板一直以走司法程序为由拒绝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并单方面宣布与蔡师傅解除劳动关系,声称已在11月23日“结清了”之前拖欠的四个月工资。工资转账截图显示11月工资只截止到出事当天。
“他们这就是在撇清关系!”蔡师傅的妻子情绪激动地表示,“他们把欠的工资结了,就好像两清了。可我丈夫入职体检均正常,长期身体康健,他们长期让他上夜班,工作时间长达12个小时,现在人命关天,他们凭什么说不管就不管了?”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包工方在蔡师傅医疗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涉嫌违法解除。
庆元县抽水蓄能项目的主体施工单位水电四局(总包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知晓此事,并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督促分包单位妥善处理工人的医疗费用和善后事宜。但截至目前,水电四局一直以在积极协调为由,半个月了未给明确答复,解决方案迟迟不出。目前蔡师傅生命体征日渐稳定,医院表示可以去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但相关责任单位迟迟不给答复,蔡师傅只能在医院耗着耽误治疗。
这起事件也暴露出总包方对分包单位劳务用工及工资支付监管的缺失。为何拖欠工资长达四个月未能被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日常的劳资纠纷排查机制是否形同虚设?这些问题,水电四局未能给出明确答复。
律师表示:“虽然脑出血属于疾病,但如果能证明其发病与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特别是长期欠薪所导致的精神压力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是有可能获得支持的。”律师进一步解释,“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为工伤,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用人单位因过错(如长期恶意欠薪)侵害员工人身权益,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并诱发疾病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包工方仅支付拖欠工资,完全不足以覆盖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后续:家属即将申请劳动仲裁,工人权益保障路在何方?
目前,蔡师傅的家属在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下,已向包工方提出两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但包工方已超出预期为由,想已十万块草草了事,声称是无底洞负担不起,试问一个破碎的农村家庭又如何能承担得起?蔡师傅的后续医疗费用仍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本是一处为国家能源建设挥洒汗水的工地,却因一场本可避免的纠纷,让一位农民工家庭陷入了绝境。蔡师傅的遭遇并非个例,它再次敲响了警钟:在热火朝天的工程建设背后,对一线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权益的保障,绝不能沦为一句空话。如何扎紧制度的篱笆,让“流血又流泪”的悲剧不再重演,值得所有项目参与方和管理部门深思。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来源:https://www.bilibili.com/opus/1141991560204779525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